Page 33 - 台視創協TTQS手冊
P. 33
訓練品質管理系統 標準作業手冊
8-1 講師/助教遴選管理辦法及流程
1.為落實符合TTQS訓練體系,建立本會內部講師制度,並延聘優秀外部講師,特擬定本辦
法。
2.凡本會所安排之延聘講師相關事宜均屬之。
3.講師遴選流程:
訂定 講師人才 媒合專業 進行 理事長
教學目標 資料庫 合適之講師 遴選評估 簽核 發放聘書
【講師遴選辦法】
A.講師聘請資格審查:本會依課程內容延聘具備相關證照及有工作實務經驗5年以上的業界專
家。
B.講師評選項目:
專業條件(25%):依講師所提供之聘書為計分標準(教育體系聘書或邀請函10分,政府機構
單位聘書或邀請函10分,其它聘書5分)
教學經驗(30%):依講師所提供之教學年資為計分標準(三年以上教學經驗為30分,二年以
上教學經驗為20分,一年以上教學經驗為10分)
教材設計(25%):依講師所提供之教材為計分標準(講師自身出版書籍為25分,其它作者專
業著作出版書籍為15分,講師自身講義(未出版)為10分)
費用(10%):超出原目標價格,應依人氣與知名度做為考量給分,但不超過5分,依原目標
時數100%為5分,依原目標時數70%為8分,依原目標時數50%為10分。
配合度(10%):依過往經驗配合記錄評分,如無過往經驗,則依人員訪談時態度給分。
C.簽定委任合約:
講師確定資格符合後,應依課程內容定立委任合約【師資助理委任合約書】,以保障雙方
權益。
資格條件
依師資基本資料表,訓練單位應主動邀請學有專精之內部主管及外部專業人士組成,評核本
會內部訓練講師,經核可後之內部講師,由訓練單位報請理、監事會頒發聘任證書,聘期為
一年。
資格審查
依講師資料表及學、經歷、證照等證明(影本)。
1.外部講師由訓練單位依課程內容延聘學有專精,並具備授課1年以上實務經驗的專家或顧問
擔任。
2.講師得根據學員學習狀況將課程做適度之調整。
Page 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