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 - 台視創協TTQS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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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練品質管理系統 標準作業手冊
5-3 訓練單位行政管理與相關職能分析
訓練人員應具備5-2之資格條件,並於每年年初考核,由主管評分下列項目,評分分數滿
分為100,及格分數為60,如未達條件,可於三個月後再次複試,以達條件後才續聘。評分標
準如下:
◎訓練相關人員應具服務熱誠 (0-5分)
◎積極主動的特質 (0-5分)
◎電腦操作基本能力
基本條件 30%
會內執行輸入法測驗 (0-10分)
測驗網址:HTTPS://TYPING.TW/
會內執行OFFICE文書處理測驗 (0-5分)
會內執行GOOGLE雲端作業處理測驗 (0-5分)
◎執行調查問卷之能力 (0-10分)
◎訓練課程規劃能力 (0-10分)
◎熟知教學方法選用與講師遴選辦法 (0-10分)
應具備的職能 60% ◎熟知訓練文件執行能力 (0-10分)
◎訓練監控與矯正能力 (0-10分)
◎熟知訓練績效評估能力 (0-10分)
會內執行考核測驗
◎會內執行TTQS訓練品質管理理念考試 (0-5分)
應參加的專業訓練 10%
◎曾受過TTQS訓練品質管理課程 (0-5分)
相關檢附文件
Plan-Y-附件2 訓練單位的行政管理與相關職能力評分表
試卷部份請附夾在評分表後方,並依序放好,以利查核
檢核與監控:
A.檢核各階段表單/報告,是否落實執行。
B.如有異常現象發生時,依【異常處理與矯正措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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