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 - 台視創協TTQS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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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ining Quality Management 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 Manual
Do-C-附件11-學員基本資料表
(範本)
1.是否由公司推薦參訓
(1)□是(請附企業推薦單)(2)□否
2.參加職訓動機(可複選):
(1)□為補充與原專長相關之技能(2)□轉換其他行職業所需技能
(3)□拓展工作領域及視野 (4)□其他(請說明)
3.結訓後之規劃:
參 (1)□轉換工作 (2)□留任 (3)□其它:(請說明)
訓 4.服務單位之行業別為:□農林漁牧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製造業□水電燃氣業□營造業
背
□批發、零售及餐飲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保險及不動產□工商服務業
景
□社會服務及個人服務業□公共行政業
5.服務單位是否屬中小企業(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常僱用員工數未滿200人者或農
林漁牧業、水電燃氣業、商業、運輸、倉儲及通信業、金融保險不動產、工商服務業、社會服
務及個人服務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100人者,屬中小企業。)
(1)□是(2)□否
6.(1)個人工作年資____年 (2)在這家公司的年資____年
(3)在這個職位的年資____年 (4)最近升遷離本職____年
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意設計協會及訓練單位,為辦理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意設計協會內部培訓
人才方案,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在您提供個人資料前,特告知下列事項:
1.個人資料蒐集目的:
• 辦為辦理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意設計協會培訓人才合作方案相關事宜。
• 作為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意設計協會會務資料整理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相關
統計、分析。
2.個人資料類別:包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聯絡方式、學歷、服務單位、年資、
身分證影本、存摺資料等(詳如學員基本資料表)。
3.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您的個人資料僅供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意設計協會
及訓練單位於蒐集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以合理方式利用至蒐集目的消失為止。
4.當事人權利: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就自身之個人資料向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意設計協會及訓練
備考 單位行使(1)查詢或請求閱覽(2)請求製給複製本(3)請求補充或更正(4)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及(5)請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之權利。若您向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意設計協會及訓練單位(4)及(5)
項,若因此導致您的權益產生減損時,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意設計協會及訓練單位不負相關賠償
責任。
5.不提供個人資料之權益影響:若您拒絕提供個人資料為特定目的之利用,社團法人台灣視覺創
意設計協會及訓練單位恐無法提供您蒐集目的之相關服務。
本人已充分獲知且瞭解上述事項,並同意於上開所列蒐集目的之合理範圍內,蒐集、處理及利用本
人之個人資料。
本人簽名: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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